拉萨推进电动自行车上牌 堆龙区新增登记注册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便民利民措施落在实处,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简称“非机动车管理所”)在堆龙德庆区增设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点,方便更多市民办理上牌业务。
11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管局附近的上牌服务点,“授权电动摩托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几个大字醒目可见。此时,已经有不少市民在此排队等候,工作人员一边为市民讲解上牌流程,一边快速为车辆上牌。
据非机动车管理所教导员王金海介绍,为进一步方便更多市民办理上牌业务,特此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增设点位,让市民可以就近办理。“这个地方是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授权的带牌销售服务点,可以为超标电动车、合标电动车、轻便摩托车办理上牌业务,每天工作时间是早上9点半到晚上8点左右,现场还有保险公司入驻,市民可以直接购买保险,非常方便。”王金海说。
此外,由于原本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提供的资料较多,对于市民来说比较繁琐,所以非机动车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了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前上牌需要提供的材料比较多,很多市民不太清楚怎么准备材料,现在市民来服务点为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上牌时,只需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了。相比之前,资料更加精简、流程更加优化、业务办理也更加高效便捷了。”王金海说。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必须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注册,逾期将不予办理,届时未办理上牌业务的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王金海说:“近期,我们还将联合派出所、警务站,向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张贴告知单,提醒车主尽快为车辆办理注册登记。”
最后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前往指定地点对超标车辆进行注册登记,以免超过办理时间,造成财产损失。同时,骑行时要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有序出行。(记者 娄梦琳 实习记者 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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