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國家督導檢查反饋會議在拉薩舉行,會議宣布我區全面通過國家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檢查驗收。
5月22至28日,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對西藏自治區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區)進行了督導檢查。本次督導檢查重點抽查了今年申報12個縣中的日喀則市聶拉木縣和昌都市江達縣。同時,從前期已經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的62個縣中,隨機抽取了山南市加查縣進行了復查,並對那曲市尼瑪縣、班戈縣進行了隨訪。共隨機抽查學校32所,其中小學25所,初中4所,特殊教育學校3所。
反饋會議上,督導檢查組對督導檢查結果作了反饋。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認為,我區今年申報的12個縣(市、區)均達到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評估認定標准,前幾年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的縣(市、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得到較好的鞏固,西藏自治區所有縣(市、區)均達到國家規定的評估認定標准。督導檢查組將把此次督導檢查結果向教育部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報告,提請最后認定公布。
國家此次督導檢查結論,意味著我區即將全面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也標志著我區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覆蓋的任務目標將圓滿完成。
全面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將是我區教育事業取得的又一重大標志性成果,是我區教育發展史上繼“兩基”之后又一裡程碑,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