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经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西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日前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意见》,对全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西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应急管理状态全面转入常态化管理。
据悉,西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抓落实,截至6月7日,全区仅出现1例输入型病例,并已治愈出院,全区已连续130天无新增确诊或疑似病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据了解,西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已于3月28日下调至三级,按照三级应急响应及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今后的疫情防控将由各地(市)、县(区)负责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社区、村(居)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户、落实到人。机关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承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社区主体、家庭、个人要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义务,加强自我卫生防护,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西藏将分类实施差异化防控,因地制宜实施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差异化防控,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并逐步补齐公共卫生建设短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生产秩序,加快推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工复市,做好园区、工厂、楼宇、食堂、宿舍等场所空气流通、清洁消毒相关防疫管理,加快健康监测和出入登记管理,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对文化旅游、餐饮及空间密闭且人员集中的场所,通过预约、分流限制等措施控制人员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