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4月27日起开始领取

梁兰

2020年04月21日10:4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原标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4月27日起开始领取

  为做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根据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20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20日。

  因各地领取证书人数不同,发证时间在统一时间段内各地略有调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地为出具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的市(地)司法局(处)。具体地址以各市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或通知为准。

  记者了解到,此次领取方式和步骤为先预约领证,后到现场领取证书。今年,我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网上预约、分流限额、分批领证”方式。领取人员应在4月22日至25日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预约领证日期及时间。网上预约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电话与司法行政机关预约领取证书时间。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依照网上预约顺序或电话预约安排,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填写《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采集表》、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工作人员现场进行首次领证备案。申请人领到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预约前去领取证书的申领人员,由发证地司法行政机关代为保管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工作等需要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人可电话申请,有发证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邮寄(传真)证书复印件或出具相关证明。

  据悉,证书颁发时已进行首次备案(请注意检查是否有工作人员签章)2019年3月以后颁发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需要进行年度备案。未从事法律职业的,待从事法律职业后,应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业证明到证书发放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备案。

  此次工作不含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等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人员。

(责编:廉梦歌、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