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對過往車輛駕駛員進行檢測。
為保持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嚴管態勢,進一步鞏固強化“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交通安全意識,近日,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布了近期查獲的649名酒駕醉駕違法人員名單,加大了執法的震懾力度,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及時消除潛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為市民群眾平安出行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自3月28日起,拉薩交警持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通宵夜查酒駕行動,重點查處酒駕、醉駕、無牌無証、超員、超載等重點違法行為,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裡,共查獲飲酒駕駛機動車司機385名、醉酒駕駛機動車司機264名。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就屬於酒駕,達到80mg/100ml就屬於醉駕。酒駕、醉駕的行為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尤其對於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1到6個月,並處罰金。此外,飲酒駕駛還將被處以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証、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的處罰﹔再次飲酒駕駛將被處以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証的處罰﹔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証且終生禁駕﹔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將被處以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証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証﹔醉酒駕駛將被約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証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証﹔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將被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証、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証且重新取得駕駛証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下一步,拉薩交警將進一步加大對酒后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定時、不定點地開展夜查工作,嚴厲查處酒駕、無証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利用酒精測試儀對過往機動車駕駛員進行呼氣式檢測,嚴格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有效整治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