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由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開始施行,各保險公司的車險新系統也已正式上線,這次改革思路以“降價、增保、提質”為目標,要求做到“價格基本上隻降不升,保障基本上隻增不減,服務基本上隻優不差”。9月25日,記者前往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進行採訪,了解此次車險綜合改革對於廣大車主來說有哪些利好。
交強險責任限額提升
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全國統一保險條款、統一收費標准。交強險不僅可以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的基本保障,也有利於減輕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經濟負擔,化解經濟賠償糾紛。
9月19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中,交強險有責總責任限額將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此外,本次車險綜合改革對交強險費率浮動范圍也做了調整,其中內蒙古、西藏、海南、青海四地區最低可享受5折優惠,最高上浮系數全國均為1.3倍。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車輛保險部總經理李小勇告訴記者:“就我區來說,如果車輛連續三年未出險,最低能享受交強險5折優惠。一般來說,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汽車交強險價格為950元,改革后最大的優惠保費可以降到475元,這讓廣大車主在享受更多優惠的同時得到更多的保障。”
商業車險責任更加全面
在《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商業車險方面也迎來了改革,對於廣大車主來說,商業車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價格也更加科學合理。
此次車險綜合改革思路始終以“降價、增保、提質”為目標,這在商業險種的最直觀的體現就是在保費支出不增加的原則下,車主購買車損險可獲得更多保障。具體來看,新的機動車示范產品(除特種車外)的車損險主險保險責任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刪除了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刪除了部分實踐中容易引發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例如,由於地震和海嘯導致的車輛損失,保險公司也會承擔,為車主提供了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
李小勇表示,改革實施后,商業車險無賠款優待系數也將進一步優化,將考慮賠付記錄的范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並與車主近3年連續投保商業車險的年限挂鉤,對於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將降低。李小勇說:“此次改革將賠付記錄的范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並與商業車險連續投保年限挂鉤,就意味著車主偶然出險一次,其影響程度較改革前大幅度降低。整體來說,改革后的商業車險價格變得更加親民、更加優惠。”
消費者權益得到更多保護
9月19日《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開始施行,那對於9月19日前購買了車輛保險的車主來說,車險綜合改革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該如何理賠呢?李小勇表示,根據保險監管規定,2020年9月19日零時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強險保單均按照新的保險限額規定執行。如果是9月19日前購買了商業車險,如在9月19日零時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照改革前的保險合同條款規定進行理賠。
在續保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對此,李小勇說:“我們一般會在車主購買保險時提醒車主留下真實的個人信息,以便保險到期前,接到我們的續保通知。我區車主最早可提前三個月續保,建議廣大車主一定要牢記自己車輛的保險期間,盡量提前續保,避免出現車險‘空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