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規定發布

2020年05月11日10:29  來源:西藏日報
 
原標題:2020年我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規定發布

  為做好2020年我區高中階段學校(含內地西藏高中班<校>、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區內示范性高中、區內非示范性高中、區內外中職、區內成人中專)招生工作,進一步推進區內外考試招生統籌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高中階段學校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我區結合實際,制定了《2020年西藏自治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報名條件

  根據《規定》招生原則,按“初級中學教育階段實施課程計劃類別”投檔錄取。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畢業后進入人力資源市場,供需見面,雙向選擇,自主擇業,也可繼續報考高一級院校深造。

  從報名條件來看,《規定》要求內地西藏高中班(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招生計劃中藏族及區內少數民族農牧民子女佔70%,擴招計劃用於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具體報名條件為:區內世居兩代以上(含兩代)藏族、回族、怒族、傈僳族、納西族、門巴族、珞巴族、夏爾巴人、僜人(以下簡稱“藏族及區內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戶籍在藏(截至2020年4月30日)。藏族及區內少數民族居民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在職的,必須提供工作單位所在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証明材料﹔隨父母至少一方為居民的,必須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出具的証明材料﹔隨父母至少一方為農牧民的,必須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縣/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証明材料﹔漢族及區外少數民族進藏干部職工子女考生,戶籍在藏(截至2020年4月30日),且父母至少一方必須在藏工作滿八年及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必須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單位所在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証明材料,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單位、進藏工作時間,是否系進藏干部職工親生子女﹔堅持“考生自願、家長同意”原則,考生報名時須簽訂《家長承諾書》《學生承諾書》。

  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招收藏族及區內少數民族,戶籍在藏(截至2020年4月30日),且具有區內初中三年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民委、教育部有關精神及學校相關招生要求執行。

  區內示范性高中、區內非示范性高中限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拉薩中學、西藏民族大學附屬中學、西格辦中學面向全區招生﹔區內其他示范性高中以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戶籍考生和本地學籍考生)為主﹔區內其他非示范性高中限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戶籍考生和本地學籍考生)。根據《關於自治區示范高中學校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薄弱初中學校的實施辦法(試行)》要求,“指標到校”招生納入區內示范性高中進行,以自治區確定的招生與送生學校對應關系,專項招收送生學校取得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報考內地西藏中職班,須戶籍在藏,身體健康,考生自願、家長同意,並填報內地西藏中職班志願。報考內地西藏中職班學前教育、幼兒保健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市(地)教育局組織的面試。生活能夠自理且能堅持學習的殘疾人可以報考各高中階段學校。

  報名時間、地點

  根據《規定》,學籍確認時間為5月11日至5月14日,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5日至5月26日,信息確認時間為5月27日至6月4日,逾期不予辦理。

  報名網址為http://zsks.edu.xizang.gov.cn/(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和http://zk.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全區統一考試招生管理系統)。各類用表可從報名網站下載,也可從報名點學校或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領取。

  信息確認點分設在報名點學校、縣(區)教育局、各市(地)招生辦、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招生辦、西藏民族大學招生辦。

  報名辦法

  根據《規定》,考生報名須提供二代身份証或戶口本(卡)、源於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的初級中學學籍信息檔案、《西藏自治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全區統一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所有考生上網填報信息前,須下載並填寫報名表,符合內地西藏高中班(校)報考條件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另須下載填寫相關審查表。

  從報名方式來看,具有區內初級中學應屆畢業學籍的考生,經學籍所在學校確定報名點后,由報名點學校統一辦理報名手續﹔無區內初級中學應屆畢業學籍的考生,經就讀畢業學校申請、市(地)招生辦審核后,由報名點學校統一辦理報名手續﹔外來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社會考生在戶籍所在市(地)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在內地西藏初中班(校)就讀的考生,經學籍所在學校確定報名點后,由報名點學校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區內初級中學應屆畢業考生的報名、志願等信息由報名點學校或考生本人上網填報﹔外來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社會考生憑報名號和密碼,自行上網填報報名、志願等信息,規定時間內在戶籍所在市(地)招生辦確認信息,由市(地)招生辦負責收集整理考生報名表和相關審查表﹔在內地西藏初中班(校)就讀考生的報名、志願等信息由報名點學校或考生本人上網填報。

  考點與借考

  在拉薩、昌都、山南、日喀則、那曲、阿裡、林芝、格爾木、西藏民族大學、成都設立考點。成都、西藏民族大學借考考生,須下載填寫《西藏自治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全區統一考試借考生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借考表”),確認信息時向本人報名所在市(地)招生辦提交借考表。各市(地)招生辦須對借考生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將初審合格考生名單於6月6日前匯總上報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審批。成都、西藏民族大學考區不受理內地西藏初中班(校)畢業生、報考成人中專考生和農牧民子女考生借考(西藏民族大學附屬中學考生在西藏民族大學考區參考不屬借考)﹔在拉薩、昌都、山南、日喀則、那曲、阿裡、林芝、格爾木考試不用辦理借考手續。

(責編:郝潔、柴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