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由林芝市文物局獲悉,一年來,林芝市始終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文物保護和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大項目設計、監理、施工的監督管理,強化資金監管,嚴把工程質量關,狠抓文物保護與安全,推動文物工作取得新進展。
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林芝市根據《文物安全目標責任書》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加強與公安、民宗、國土、住建、消防等部門的聯系,深入推進文物安全大排查和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切實整改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做好巡查台賬記錄,確保文物工作有記錄、有痕跡。
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林芝市開展文物保護單位電氣線路改造工作,建立健全防火、防盜、防搶劫等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有效提高文物保護單位內部規范化管理水平。去年,聯合統戰、消防、民宗、安監、環保等部門開展文物消防檢查行動40余次,出動人員130余人次,全市未發生文物安全事故。
為了做好文物宣傳工作,林芝市充分利用“國際博物館日”“法治宣傳日”“119消防日”等平台,加強普法宣傳力度,把文物保護法律、法規作為重點宣傳內容,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同時,加強文物信息和輿情監測,及時掌握和妥善應對文物保護不良信息。
此外,林芝市還在全市范圍內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聯動機制、組建野外文物看管人員、大力開展文物安全培訓,在全國首創對全市7處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購買保險,將文物工作與精准扶貧相結合落實補助經費,建立林芝市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完善文物保護獎懲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