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縣濯桑鄉下汝村村民洛絨澤批在家進行電焊加工,將加工材料堆放在村民集中活動點,村規民約監督員細曲珍發現后第一時間對洛絨澤批進行“約談”。
“建材堆放在大家的公共活動場所,既影響村容村貌又有安全隱患,把老人小孩絆倒了后果不堪設想啊,需要臨時堆積建材的地方,你可以給村干部說,我們會協調,你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們的村規民約第二十八條,請你盡快整改。”洛絨澤批承諾:“本人佔用集體土地堆放雜物,違反了村規民約,我承諾盡快清理……”,當天下午洛絨澤批將堆放在村公共活動場所的建材進行了清理,並通過村微信群向村民宣傳亂堆亂放的危害。
下汝村村民代表舉手同意遵守制定的村規民約。
為啥村規民約有這麼大的約束力?前段時間,濯桑鄉、村干部和駐村工作隊走村入戶,通過邀請村內黨員、青年學生等召開村民代表座談會、實地走訪、個別談話等方式,找准基礎設施管護、權益維護、戶籍管理等工作過程中的痛點,結合“三講三愛”宣傳,形成村規民約應當關注的“問題清單”。司法助理員、法治宣講員、鄉干部、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對各村村規民約進行數輪修改形成通用版村規民約,各村再結合實際進行修改形成“一村一約”的村規民約,有效解決“違反村規民約怎麼辦”的問題。
“村規民約是一村一約,每個村的實際情況不一樣,制定出來的村規民約都不一樣。”濯桑鄉黨委書記扎西拉姆表示,為了保証村規民約接地氣、順民心,在規范的過程中,村民和村干部自己提村上需要什麼樣的規約,這樣制定出來的村規民約執行起來也就容易被接受。扎西拉姆提到,村規民約還與法律法規、“三講三愛”等農民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引導農民自覺遵守、實現自我管理。
濯桑鄉結合村規民約執行實際,初步探索出黨員干部帶頭做“模范執行員”,村民參與做“執行員”,村干部當“監督員”的機制。查卡村的扎西為了少走幾步路,私自將垃圾傾倒在村垃圾池外,這一幕恰巧被經過的村規民約監督員格乃看到,格乃當場對扎西進行了批評教育:“村子是大家的,你為了自己的方便把垃圾倒在垃圾池外,如果吹大風整個村都是垃圾,你們自己家干淨了,整個村子都是垃圾,你覺得好不?你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們村規民約的第十二條,請你立行立改,將垃圾池周圍的垃圾清理干淨並到查卡村每家每戶進行宣傳,給大家講講愛護村內環境衛生的重要性。”扎西承諾“本人將垃圾傾倒在垃圾池外,違反了村規民約,我承諾盡快打掃干淨……”目前,濯桑鄉已通過村規民約規范村民行為14起。
過去,濯桑鄉部分村民隻想著“各人自掃門前雪”,門前亂堆亂放、居住環境臟亂差﹔如今,在村規民約規范下,院牆外亂堆建材、門口堆柴火、村內公共場所亂扔垃圾等現象得到有效改善。“村規民約就像一個標杆,代表的不僅是村子的形象,更是鄉風文明的筋骨。”濯桑鄉干部斯郎普錯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