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稅務局舉辦稅費政策解讀專題培訓會

2020年04月09日11:53  來源:人民網-西藏頻道
 

人民網拉薩4月9日電(吳雨仁、姜文婷)8日下午,西藏自治區稅務局舉辦以“減稅降費惠戰友 擁軍愛國促發展”為主題的稅費政策解讀專題培訓會。自治區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局長小尼次介紹了培訓的主要內容和目的。

作為“第29個全國稅收宣傳月”系列活動的重要內容,自治區稅務局以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政策解讀為重點,組織業務骨干向參訓人員詳細講解軍警單位文職人員和外聘人員的社會保險費參保、申報繳款和個人所得稅預繳申報和匯算清繳的相關政策和流程。

為降低軍警單位稅費遵從負擔,實現足不出戶辦理稅費申報繳款,自治區稅務局還詳細講解了社保費客戶端、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等線上申報渠道的操作流程。

針對隨軍家屬、退役軍人和軍轉干部是稅收政策扶持的重點人群,自治區稅務局組織編印了《退役軍人軍轉干部隨軍家屬稅收優惠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涵蓋了現行西藏涉軍個人所有稅收優惠政策。

《指引》提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西藏標准)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我區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9000元。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專業干部,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自主擇業的軍隊專業干部從事個體經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年內免征個人所得稅。

(責編:吳雨仁、柴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