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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交警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娄梦琳
2022年05月30日10:47 |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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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要求共享电动车驾驶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记者 娄梦琳 摄

  为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电动车驾乘人员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5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道路交通环境畅通、有序。

  近日,记者来到城关区林廓北路和娘热南路的交叉路口看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民警正在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城北大队副大队长胡花芳告诉记者:“5月20日以来,我们大队在辖区主要路段、学校周边,不定时不定点地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加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

  行动中,民警将一些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拦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他们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要求他们现场签订《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承诺书》。同时,针对电动车、摩托车逆向行驶、争道行驶、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记者发现,自5月20日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后,拉萨市内不少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都自觉佩戴起安全头盔,行车过程中也能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胡花芳表示,安全头盔在骑行中非常重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安全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保护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佩戴安全头盔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所以为了大家的安全,骑行时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风险和减轻事故后果。”胡花芳说。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12月31日,整治对象包括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学生接送车)、三(四)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两轮(轻便、普通)摩托车、三轮(货运)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车辆,重点整治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拉萨交警呼吁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共创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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