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2021年西藏六市地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4%以上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目标,切实把西藏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绿色发展试验地,努力实现西藏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全区7个地级城市中6个市(地)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4%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土壤环境安全稳定。
加大投入力度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区生态环境厅全力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开展了自治区首个“生态文明宣传月”系列活动,并稳步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良好空气质量保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同时,强化示范带动,出台《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拉萨市曲水县、堆龙德庆区、达东村及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分别获得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此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生态环境厅不断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落实年度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59亿元,统筹实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基础能力提升等工程。完成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连续两年获得国家“优秀”。持续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累计投入127.1亿元,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完成2021年度“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3%以上。
出台系列方案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厅将着力出台关于创建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举措和分工方案,并细化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严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地西藏。
“同时配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编制实施‘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分析,推动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全民行动,支持推动日喀则、那曲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扩大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该负责人说。
此外,还将出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实施新一批具有西藏特点的7大标志性“战役”。实施空气质量保持行动,持续打好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大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继续推进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在水污染和土壤防治方面,区生态环境厅将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白色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攻坚战,实施农用地土壤镉重金属源头防控行动。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试点示范,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
另外,为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计划,下一步,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编制实施江河源保护5年行动计划,完成江河源区划定和基础研究,全面推进江河源“三大行动九项工程”。还将配合推进“两江四河”“南北山”等重点区域国土绿化以及荒漠化治理、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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