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出台《方案》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日前,日喀则市印发了《日喀则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齐头并进的绿色发展格局,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据了解,《实施方案》共提出7项任务24条措施。一是健全分级管理、逐级落实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主要包含“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机制、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健全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三线一单管控体系”5项措施。二是健全绿色生产、信息公开的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主要包含“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公开环境治理信息”4项措施。三是健全公众监督、提升素养的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主要包含“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3项措施。四是健全衔接紧密、运行有效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主要包含“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司法保障、强化监测能力建设”3项措施。五是健全产业支撑、创新开放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主要包含“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健全价格收费机制”4项措施。六是健全政务诚信、企业守信的环境治理信用体系。主要包含“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企业信用建设”2项措施。七是健全符合实际、保障有力的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主要包含“完善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加强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扶持”3项措施。
同时,《实施方案》对24条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并要求各县(区)委、政府和市直部门要认真抓好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制定相关领域环境治理支持措施,确保确定的重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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