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湿地面积居全国第二
4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拉鲁湿地。图由拉鲁湿地管理局提供
根据全国湿地资源第二次调查结果,西藏自治区单块湿地面积8公顷以上的湿地面积652.9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3%,其中,自然湿地面积652.40万公顷,人工湿地面积0.50万公顷。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5处、国家湿地公园22处(含试点),12处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4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西藏自治区湿地类型丰富 湿地面积居全国第二
近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草局了解到,根据全国湿地资源第二次调查结果,我区湿地面积居全国第二,湿地类型丰富,是世界上特殊的高原湿地分布区。其中,扎日南木措湿地、色林措湿地、麦地卡湿地、玛旁雍措湿地4处湿地已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5处、国家湿地公园22处(含试点),12处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国家湿地公园、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等多种方式的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形成,全区受保护湿地面积达449万公顷,占全区湿地面积的68.75%。
“ 西藏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湿地认定和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全区依法依规保护管理湿地资源提供了法制保障。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一区一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玛旁雍措、麦地卡等7处自治区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紫曲河、雅尼、嘎朗、朱拉河等4处国家湿地公园都出台了详细的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湿地保护工程取得实效 使农牧民群众从中受益
近年来,通过《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和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我区共实施各类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保护补助等工程项目110余项,落实资金8.6亿元(其中,生态安全屏障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资金4.98亿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湿地补助资金3.62亿元),对60多万公顷湿地实施了管护,对10多万公顷湿地开展了保护恢复。
拉鲁湿地管理局副局长尼玛多吉介绍,近年来,拉鲁湿地通过一系列保护工程的实施,不仅改善了拉萨气候,增加了空气湿度和含氧量,完善了城市防洪体系,提高了地下水位,同时湿地内动植物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水域面积扩大了约三分之一,主要动植物种群和生物资源都得到恢复和发展。从2015年在湿地越冬的候鸟有4种6000余只,常年栖息在湿地鸟类有21种约5000只,增加到目前越冬候鸟6种15000余只,常年栖息的湿地鸟类21种7000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