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碧水蓝天映美景

胡文

2021年05月24日11:1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原标题:2020年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碧水蓝天映美景

  五月的林芝,天蓝水绿,烂漫的樱花迎风飞舞。尼洋河里,俊俏的鸟儿在水中欢快地嬉戏,微风拂来,河水泛起幸福的涟漪。

  2020年,林芝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深化改革,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提升,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林芝市加强生态治理及环境设施建设,实施了尼洋河综合治理与保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7大类32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17亿元,治理河道85.7公里,建设堤坝和护岸94.63公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89平方公里。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建成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生态监测站1个;7县区驻地垃圾填埋场全部建成投用,6县区县城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成使用;完成12个先行启动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模式初步形成,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走进察隅县竹瓦根镇龙古村,村民们正在村公房内开心地交谈着。“现在家里攒下来的瓶瓶罐罐,可以到村里的兑换超市换一些牙膏、纸巾等生活用品。今天我就兑换了两包纸巾。”龙古村村民边巴曲珍开心地介绍道。

  龙古村是察隅县的生态宜居示范村,长期以来,龙古村突出生态理念宣传,推进耕地保护,遵循绿色优先,着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发展农牧经济。

  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生态创建上,林芝市制定出台《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作,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重点造林工程建设等国土绿化工程,深入推进“四旁”植树和消除“无树户”行动,大力推进见缝插绿、立体增绿,全市造林绿化3.42万亩,治理沙化2.37万亩,森林抚育10.5万亩。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坚持以创促建、以建带创、创建并举,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制订出台《林芝市落实〈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目前全市5个县、45个乡(镇)、342个村(居)提档升级申报材料已上报自治区审核。

  生态惠民上,林芝市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优先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地转成护林员、自然保护区管理员、环境保护监督员等,年均享受生态岗位2万余人次,年人均增收3500元。特别是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牧业,全市直接参与生态旅游业农牧民1500余户3万余人,生态农业辐射带动1.9万余户7.8万余名群众。通过不懈努力,林芝各族群众已成为保护生态的坚定支持者、积极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

  “原先因为家里劳动力少,母亲年迈还有残疾,家里的生活条件很拮据。现在,国家出台各种惠民政策,补贴也多了,光生态岗位我家每年就有3000多元的收入。”察隅县荣玉村村民向东告诉记者。

  保护机制更加健全

  林芝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先后出台《林芝生态地区建设规划》等6部规划、《林芝市生态公益林管护条例》等2部地方法规,制定《林芝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24项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盗林违法行为,全面停止非天然林工程区、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天然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系统梳理矿产、水电、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发展等重点行业领域8个综合规划、15个行业规划,加强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有效衔接,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份、报告表132份,网上登记备案项目共计1158个。

  改革创新不断深化

  林芝市按照《西藏自治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组建了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市生态环境局加挂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分别设立了米林县、工布江达县、朗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结合林芝实际,积极申请组建跨县域环境监测机构,成立了巴宜片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和波密片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目前正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巴宜片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朗县和米林县辖区内的相关职责;波密片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波密县、察隅县和墨脱县辖区内的相关职责,逐步形成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管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的新格局。

  宣传引导纵深推进

  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6·17”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平台,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增殖放流、“绿色出行 环保优先”等一系列活动,并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型媒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深入市场、社区、乡村和林区一线,通过悬挂横幅、短信推送、微信平台、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讲,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教育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资源意识,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在全市上下营造了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编:次仁罗布、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