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拉萨市始终把生态补偿作为脱贫攻坚的关键之举,坚持把“国土增绿”与“群众增收”相结合,在实现土地绿化的同时为贫困群众带来致富增收的新渠道,走出了“生态+扶贫”的扶贫产业发展新路子,取得生态富民新突破。
按照“十三五”期间生态补偿脱贫目标,拉萨市结合精准识别工作,充分掌握生态补偿政策,力争用好、用活、用足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拉萨市启动编制《拉萨市生态补偿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统筹指导全市生态补偿脱贫工作。组织市扶贫办、农牧局、林业绿化局、环保局等单位,多次赴县区督导、检查、核实,由县、乡、村三级组织工作人员宣传、引导,积极落实腾岗换位工作,真正做到精准到村、到户、到人。
在精准识别、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拉萨市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自治区新增湿地管护员、野保员及森林公园管护员等16个岗位,将拉萨南山、公路沿线、城市周边等新增造林区纳入国家补助范畴,加大了拉萨河、拉鲁湿地生态保护力度,保障贫困群众通过生态补偿岗位就业增收。
围绕“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建设目标,拉萨市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作,把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围绕生态做文章,打出“组合拳”、打好“生态牌”,深入推进“树上山”“河变湖”“暖入户”等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把环境质量底线,积极组织群众防沙治沙、植树造林、发展经济林,在拉萨南山等生态适宜区域栽种雪松、侧柏、葡萄等经济林木,在河谷荒滩等适宜区域栽种大黄、紫苏、金银花、黑枸杞等经济作物,使荒山、荒滩变绿洲,真正成为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金山银山。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市通过生态补偿脱贫,每年带动2万余名农牧区困难群众人均增收3500元,累计恢复天然草原植被面积3106.55万亩,天然林面积48.31万公顷,人工造林存活率达8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