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02月04日10:2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洛桑江村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创造性地完成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法规草案12件、通过10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8个,开展专题调研12项,转办审议意见104条,答复代表建议269件,作出决议决定17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首次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检查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

  一、坚持政治站位,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工作

  我们始终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准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准确把握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总书记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旗帜为旗帜,用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对“两个维护”的坚定坚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制度自信,把牢政治方向,主动从中找思路、找方法、找答案。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传达贯彻中央和区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落实。常委会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举办西藏“人大讲堂”等共42次。

  (二)坚持以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深刻认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常委会领导、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联系点,带头宣讲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新要求,带头宣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西藏人民的特殊关怀,带头宣讲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引导带动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发自内心地爱戴总书记、拥护党中央,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三)坚持以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明确新时代人大工作重点任务,做到人大工作与区党委中心工作方向一致、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向区党委请示报告112件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就重要人事事项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3次,通过法定程序圆满实现了中央和区党委重要人事安排意图。认真组织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坚持务实担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我们紧扣西藏工作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善于作为,在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斗争和攻坚战役中发挥了人大作用、彰显了人大力量。

  (一)旗帜鲜明反分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中央对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的定性不动摇,坚持中央对达赖集团斗争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反动本质及“西藏流亡政府”的非法性,坚决打击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有效开展涉藏国际舆论斗争,针对美国国会通过涉藏法案,发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美国国会通过“2020年西藏政策及支持法案”的声明》,主动发声,表明严正立场,有力回击其在涉藏问题上对我进行歪曲抹黑和无端指责,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关键时刻展现人大担当和作为。

  (二)坚决扛起维稳责任,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常委会领导在重要时段、敏感节点深入地市、联系点和边境一线,蹲点督导维稳工作,加强维稳值班带班,推动落实区党委各项维稳措施。深入重点寺庙,督导“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宗教,淡化宗教消极影响,过好今生幸福生活。围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大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围绕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专题调研。开展边境工作和出入境管理专题调研,就完善出入境防控体系、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三)依法推动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作为,及时制定出台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法治支持。自治区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常委会致信倡议,带头落实联防联控,带头做好科学防疫,带头进行舆情引导,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决战决胜全面小康。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连续5年听取审议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调研10次,跟踪检查5次,专题询问1次。常委会领导每年多次赴各自扶贫联系点督导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工作。2020年组成综合调研组,督导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上一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区3.5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为我区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贡献人大力量。

  三、坚持立法引领,有力推动依法治藏深化拓展

  紧跟时代步伐,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紧扣西藏实际,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重要指示精神,继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全票通过《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我们又牵头起草《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草案)》,以立法形式一体两翼推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地。区党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专题研究法规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坚持开门立法,邀请全国人大、中央部委、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领导、专家学者和10位“两院”院士,在京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两次向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专题汇报,召开区内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协商会,共征集到各方面意见2638条。经常委会会议3次审议,形成了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条例(草案)》。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制定出一部落实中央精神、顺应时代发展、体现地方特色、回应各族群众期盼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

  (二)完善法规体系,扎实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筑牢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制定《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策部署,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制定《西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加强资源利用与保护,作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修订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修正选举法实施细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维护法治统一,切实抓好法规清理、审批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围绕民法典、食品药品安全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开展清理工作,对18件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审查设区的市制定的法规14件、批准11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共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26件,纠正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2件。开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和培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严格执行党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及时向区党委请示报告重要立法事项。加强组织协调,总结运用民族团结进步立法成功经验,优化立法专班工作模式,发挥人大在起草、审议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沟通衔接,在调研论证、草案拟定、信息支持、制定配套措施等方面,听取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完善与政协的立法协商。促进各方参与,优化充实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完善重要立法区外专家咨询论证模式,拓宽专家学者参与起草和论证渠道,委托第三方对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等3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四、坚持依法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根本利益

  紧紧围绕区党委中心工作,聚焦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监督工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一)加强经济领域监督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及调整、“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初步审查,围绕落实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提出意见建议,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聚焦“六稳”“六保”,落实落细监督责任,专题调研民营经济发展和政府、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简政放权、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落实“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要求,探索创新监督形式,在听取审议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基础上,对10个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二)加强民生领域监督工作,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听取审议近3年财政农业农村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报告,加强涉农资金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连续3年开展对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监督。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土地管理法及实施办法、工会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推动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权益。

  (三)加强生态领域监督工作,推动美丽西藏建设。组织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绿色家园”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重点对城乡农贸市场、屠宰场、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出问题清单,坚持立查立改,整改落实率达90%。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落实环保责任,推动绿色发展。

  (四)加强司法领域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规范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监狱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全区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区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打击违法犯罪,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大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我们始终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围绕“密切联系、发挥作用、加强建设”的要求,做好代表工作。

  (一)强化“两个联系”,密切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自治区人大代表制度,畅通反映情况、听取意见渠道。健全完善常委会主要领导与代表座谈机制,围绕“六稳”“六保”、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等重点工作,3次与代表座谈,倾听代表意见建议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机制,组织代表238人次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邀请52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落实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为代表助力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联系选民提供服务保障。

  (二)做好“两项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专题学习班,举办4次全区五级人大代表综合培训班,完成对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轮训一遍的任务,全面提升各级人大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建成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实现了人大代表履职的便捷化。

  (三)提升“两个质量”,不断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促进代表履职。立足“内容高质量”,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联合进行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31人次,扩大代表知情权,为代表提交议案和建议做准备。立足“办理高质量”,进一步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交办工作,严格办理责任,增强督办效果,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旅游发展等方面的7件建议办理情况。

  六、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能力水平

  加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性教育,切实增强为党工作、为民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党委实施办法,统筹安排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从严从实确保中央和区党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对存在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和巡视反馈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中落实落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举办专题讲座8次、人大干部培训班3次。召开全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推进市县两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规范和加强县(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加大对市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力度,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支持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务实担当的结果,是自治区政府、政协、监察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全区各级人大紧密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充分信任、热忱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主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立法工作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监督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监督实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机关工作效能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今后一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

  在西藏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了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专门召开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必将有力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的新征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在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战略性任务,贯彻落实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人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实现“四个确保”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为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一、突出政治引领,对标对表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我区“五期叠加”的阶段性新特征、高质量发展“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新使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定位、宗教工作“五个有利于”的新标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六个坚持不动摇”要求,在反分裂斗争中出实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求实效、在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上做实功、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上谋实事、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下功夫、在富民强边上想办法、在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上用真情,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突出良法善治,聚焦聚力深入推进依法治藏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治理手段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统筹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法规制度供给力,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围绕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修订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围绕强边固边兴边,深入调研论证,制定修改相关法规。围绕法治西藏建设,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为重点,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围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寺庙财务管理等深入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围绕民生改善,开展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相关立法工作,大力推进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围绕实施民法典,修正婚姻法变通条例、废止收养法变通规定。

  三、突出监督支持并举,扣紧扣实“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改进完善专题询问等工作,继续运用好转办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监督、组织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检查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旅游法及条例、森林法及实施办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跟踪督办对工会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报告等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社会救助工作、“七五”普法和扫黑除恶等专项报告。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易地扶贫搬迁、草原畜牧业等专题调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用心用情服务代表、服务群众

  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实施代表法,健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手抓履职平台的搭建,一手抓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推进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机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强化跟踪督办,提升办理成效。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统筹开展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接待选民等活动。继续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分批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特别是边境县人大代表赴内地学习考察。组织好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继续完善“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和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召开人大代表履职座谈会,总结交流履职经验。健全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创造性地探索外宣工作方式。做好“请进来”“走出去”工作,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对外宣传中的特殊作用。

  五、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从严从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增强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能力,不断增强对“两个维护”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坚持把学习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全过程的领导,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人大工作。按照区党委统一部署,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组织开展“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健全人大机关党的组织体系,做好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工作。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人大工作和干部队伍活力。完善人大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机制。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改进作风,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切实防范和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加强和基层人大的工作联动与配合,形成人大工作合力,适时召开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质量。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建设,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

  各位代表!

  新征程已经开启,新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勇于创新、担当作为,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好,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献礼!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