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

洛桑江村主持

刘倩茹

2020年07月28日10:40  来源:西藏日报
 
原标题: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

  27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维色、许雪光、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巨建华、尼玛次仁、马升昌、王峻、许成仓,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预算法,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加强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对预算的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的监督、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审查和批准、审计工作监督等作出了规定。

  根据资源税法授权,为确保我区依法征收资源税,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资源税法授权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了草案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作关于审议意见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的议案,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了草案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审计厅分别作关于2019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自治区本级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就以上报告分别作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及我区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区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充分肯定我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加强耕地保护、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针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区出入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下午,与会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

  自治区副主席任维,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和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责编:旦增卓色、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