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需有本地户籍或有效居住证

2020年05月12日15:43  来源:西藏日报
 
原标题:网约车司机需有本地户籍或有效居住证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近日,拉萨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拉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对拉萨市网约车经营服务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资格提出了具体要求,已于5月1日施行。

  《细则》规定,在拉萨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在拉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持有拉萨市营业执照的外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在拉萨市具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和服务能力,具有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和营运、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拉萨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符合哪些条件呢?《细则》规定,在拉萨市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登记注册的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者个人,且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之日不超过3年;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主流巡游车价格,纯电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达到50千米以上;安装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技术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具有行驶记录、车辆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终端;车辆所有人承诺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适当增加新能源汽车在网约车中的占比,在2024年1月1日以后不再审批燃油车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需要注意的是,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事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无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并承诺由本人驾驶该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在拉萨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具有拉萨市户籍或者在拉萨市居住满一年以上持有拉萨市有效居住证,年龄60周岁以下;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拉萨市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记录等条件。

  此外,《细则》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承诺,在拉萨市设立投诉处理部门,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其他投诉方式与处理流程,接到乘客投诉或者相关部门交办投诉件后,应当在5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对涉及安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侵害乘客利益、扰乱营运秩序等投诉,应当立即处理,确保安全和稳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还应当在客户端显著位置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运价规则,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本市依法纳税。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应当向约车人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车型、颜色等信息。网约车平台公司派单时,不得向驾驶员提供约车人的目的地信息,不得向处于载客状态的车辆派单。

  另外,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确保网约车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正常使用,卫星定位数据格式和传输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按规定接入行业监管平台。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应当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使用年限自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算。

(责编:郝洁、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