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国资委结合出资企业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措施。经初步统计,自治区国资委共有34户出资企业(含分子公司)对866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预计减免金额3688万元;3户党组织关系隶属该委的央企驻藏机构,预计减免431户租户的房屋租金520万元。合计减免租金户数为1297户,预计减免房屋租金4208万元。
据介绍,自治区国资委积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帮助我区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抗疫情、共克时艰、共渡难关。该委于3月27日向出资企业印发《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实施方案》,同时抄送给党组织关系在该委的央企驻藏机构,参照落实。具体减免的时间和方式为:从2020年1月29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服从自治区疫情防控安排,在自治区宣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前一天仍然生产经营的、确因疫情影响造成损失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免收1个月房租,之后每月房租减半。区外房屋租金减免,严格按照属地原则,执行当地政府房租减免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