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自治区税务局召开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情况。以“战役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的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全区税务系统启动。
据自治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个方面着手推出了24项共83条措施。
据了解,立足于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税务局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并及时发布了192项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今年2月,我区涉税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率达92.8%;从自助办税终端领用发票占51.9%。
“通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们将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持续为纳税人节省办税成本。实现多元化办税缴费,切实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该负责人说。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针对支持抗击疫情和鼓励企业复工复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国家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先后联合分三批推出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第一批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将政策送到抗“疫”前线;第二批政策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
就我区落实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相关政策,自治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处处长王维介绍,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印发了阶段性减征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医保局联合区财政厅和区税务局制定了我区的贯彻落实意见,对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至6月,减征期限为5个月。
“对于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机关事业单位2月已经征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可以进行退或抵,优先选择直接退费。我们将按程序发起退费,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同时根据参保单位意愿,也可以采取抵缴方式,冲抵以后月份的单位缴费。”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