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日喀则市出台实施细则

2020年02月27日10:51  来源:人民网-西藏频道
 

人民网日喀则2月27日电(根秋曲珍)近日,西藏日喀则市发布了《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意见》,要求结合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在“外防输入”的基础上,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并提出一系列实施细则,对分区防控、交通保障、小区管理等一系列生产生活恢复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意见》全文如下: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意见

根据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发展稳定生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在“外防输入”的基础上,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分区分级防控

1.压实县区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社区网格管控责任和自然人社会责任,以严密的责任体系推动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2.坚持和强化“外防输入”策略,进一步突出重点、把控源头、抓住关键,分区分级防控,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有口岸和互市贸易点的边境县要依托海关、检验检疫、出入境边检站、公安、边防派出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坚持关口前移,选派工作人员前往拉萨,跟随火车监测进入(返回)日喀则人员,将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做在乘客下车前。

二、保障交通正常通行

5.疫情防控工作依托现有公安检查站开展,除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确定的16个疫情监测检查卡点外,取消全市辖区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临时设置的疫情监测检查卡点,确保交通畅通。

6.继续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两站一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站场消毒、通风、监测等措施。

7.区内市际班车、县际班车、乡村班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恢复运营,落实好戴口罩、一班次一消毒、一乘一消毒、开窗通风、隔座错排载客等各项防护措施,严禁出租车拼车。

8.公共交通视情调整发车频次、缩短发车间隔,增加公共交通运力,降低车厢乘客密度,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9.全面放开货运物流限制,开设货运绿色通道,对货运车辆、人员进行监测体温、登记信息等一般性检查,力争实现货运“零阻碍”,确保物资进得来、出得去。

三、规范居民小区、乡村管理

10.各社区(村组)要严格落实人员居家隔离管控责任。

11.各小区(村组)不得无故阻止在本小区(村组)有固定居所的解除隔离人员正常出入。

12.来访人员经小区业主或村民确认同意,经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出小区(村组)。

四、优化外来人员管理

13.从区内其他地市进入(返回)日喀则人员,14天内未前往疫区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再重复隔离。

14.从区外进入(返回)日喀则人员,经体温监测无异常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负责集中隔离工作。

五、加快企业、项目复工复产

15.不得对全面开放经营的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力促企业满负荷运行生产、重点项目及时开复工。

16.对有条件的开复工项目、特别是脱贫攻坚项目,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全面开工复产。

17.压实各市场主体、项目法人的主体责任,做好防护物资储备,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管理,落实工作生活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18.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精准对接项目建设单位,分期分批有序组织务工人员返回日喀则。对成批次、成规模的项目务工人员,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行集中隔离。

六、继续管控部分行业场所活动

19.继续关闭全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场)、纪念馆、宗教活动场所、文保单位等公共场所和景区景点;继续关闭活禽屠宰和交易市场、教武场批发市场;继续停止有群众参与的宗教活动、群体性聚餐、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展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人员聚集性活动;KTV、网吧、酒吧、茶园、电影院、健身房、棋牌室、活动中心、大型足疗洗浴等非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务场所暂缓营业。其他行业在做好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开放经营,不需审批备案。进出开放经营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得出入。

20.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

21.各类“红事”继续停办,“白事”一律从简。

七、全面恢复政务服务

22.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上班,做好办公场所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23.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报税大厅、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全面恢复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疏导、分流、限流,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办理业务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有体温异常者,一律劝返。

24.我市公职人员、城乡居民因务工、经商、上学、出差等原因赴市外的,由所属单位和常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无疫源接触史证明。

八、全力抓好春耕备耕

25.全力抓好春耕备耕,抢抓农时组织春耕备耕,畅通农业生产物资通道,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导群众分散生产、错峰生产,杜绝扎堆聚集。

九、做好返校开学准备

26.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按照自治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要求,精心谋划、提前考虑,科学制定我市教育领域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意见。

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7.广大市民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和小区、村社、院落的环境卫生治理,做好通风消毒、日常清洁和垃圾清运。

28.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媒体和“三微一端”,大力开展“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讲文明、爱家园意识,大力宣传普及卫生健康及疫情防控知识,不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倡导市民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十一、做好应急救治准备

29.各级医院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认真细致做好病区划分、床位预留、流程优化、救治演练和药品器械储备等各项工作,科学制定相关方案、预案,确保遇有突发状况,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十二、严明防控责任纪律

30.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防控责任,科学安排移动巡诊车前往各复产企业、工地现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间断巡诊,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1.各开放经营门店要每天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店员身体状况,确保万无一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关停,整改到位后再行开放。

32.各复产企业、工地和医护人员要密切关注所有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咳嗽、发烧等异常状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医院报告,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于未报告的,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33.进入(返回)日喀则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如实报告自身情况,对于瞒报、谎报的,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6日

(责编:廉梦歌、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