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道路运输车辆和人员可延期年审

卢彪

2020年02月22日13:4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原标题:西藏道路运输车辆和人员可延期年审

  西藏道路运输车辆和人员可延期年审

  允许其周期自动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2月21日,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相关业务临时延后工作的通知》,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和从业人员相关业务采取了临时延期政策,有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年审和换发、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等相关工作,允许其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通知要求,各市(地)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不得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实施处罚,不得以从业资格证未年审,继续教育超期、诚信考核未签章等原因在动态执法过程中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施限制和处罚措施。对于需要到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进行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于疫情原因当事人不能及时前往处理的,允许延期处理;对于未开展车辆年审的道路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各市(地)道路运输管理局要督促辖区内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车辆性能维护保障工作,并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行驶安全。

  疫情结束后,各市(地)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通知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办理车辆年审业务,并告知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制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审验等相关工作恢复到原制度政策执行。

(责编:聂蓉蓉、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