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拉萨2月14日电 为进一步推动拉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疫情排查覆盖面与精准度,记者2月13日从拉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结束期间,按照自治区食药监局有关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零售药房销售退热止咳药品实行实名制销售制度。
为积极发挥全市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驻市各药品经营单位下发了《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药品服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立即对辖区零售药房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登记,并对购买人员体温进行测量,对体温在37℃以上的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送至所属疾控部门。
下一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日常巡查方式对此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同时要求各零售药房在销售药品时主动向购药人员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引导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劝导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