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所有县(区)全部开展县域综合医改

梁兰

2020年02月07日11:3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原标题:2020年,西藏所有县(区)全部开展县域综合医改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20年,全区所有县(区)将全部开展县域综合医改,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基层群众全覆盖,县(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实现“小病不出县”的目标。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重点建立十二项工作机制,以一家县(区)级公立医院为龙头,整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县(区)域紧密型医共体(以下简称“中心医院”),实现人事、资产财务、业务、绩效考核、药械供应保障、党建“六个一体化管理”。

  《意见》指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业务工作由中心医院统一管理,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共享、诊疗服务统一规范。探索建立由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统一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的工作机制。加强县(区)、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覆盖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社区)四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教育、行业监管等健康服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在中心医院设置健康管理中心,主动加强与县疾控中心的协作配合,开展健康干预,对经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对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医疗卫生服务跟踪和指导。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上下转诊绿色通道,严格外转审批,落实分级诊疗职责。制定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培养分级诊疗管理人员。

  此外,《意见》提出,2020年,全区所有县(区)全部开展县域综合医改。通过建立十二项工作机制,县乡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有效提升,形成较为完善的以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核心的紧密型医疗共同体政策体系,满足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需要,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基层群众全覆盖,县(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实现“小病不出县”的目标,各族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另外,《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县(区)党委、政府(行署)和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就完善政策、组织实施、宣传教育、考核评估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为扎实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责编:旦增卓色、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