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区外来的车辆和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劝返

2020年01月28日10:53  来源:人民网-西藏频道
 

人民网昌都1月28日电(刘晓江)西藏昌都市1月27日发布《昌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明确规定“在区外的干部、学生、务工、经商、僧尼等人员无特殊情况和组织通知不得返昌”“凡通过陆路渠道从西藏自治区外进昌的车辆和人员(含徒步),除特种车辆和运送医用物资、石油、食品、果蔬、日用百货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车辆外,一律劝返”“在昌所有人员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一律暂停外出”等措施。

《通告》全文如下:

昌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

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昌都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鉴于当前西藏严酷的自然气候条件、有限的医疗资源和救治水平,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防输入性隐患。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一是各县(区)、单位、乡(镇)、村(居)、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联户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通知在区外的干部、学生、务工、经商、僧尼等人员无特殊情况和组织通知不得返昌。二是凡通过陆路渠道从西藏自治区外进昌的车辆和人员(含徒步),除特种车辆和运送医用物资、石油、食品、果蔬、日用百货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车辆外,一律劝返。三是凡从西藏自治区内其他地(市)通过陆路渠道进昌的昌都籍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一律在属地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其余人员一律居家隔离观察14天;非昌都籍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劝返。四是凡通过航空渠道进昌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一律在指定地点隔离治疗;其余人员一律在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二、严格人员外出管理。目前在昌所有人员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一律暂停外出。各辖区内人员无特殊情况不流动、不串门、不聚集。

三、严格落实已返昌人员相应管控措施。各县(区)、单位、乡(镇)、村(居)、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联户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2020年1月12日后返昌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一律送往指定医院接受隔离观察治疗;对其他人员一律督促居家隔离观察14天。

四、坚决减少各类聚集性公共活动。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关停辖区内所有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大型商场、茶馆、酒吧、网吧、电影院、寺庙等聚集性场所,取消各类聚集性活动。

对该通告如有疑问或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昌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95-4826123。该通告限制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解除。

昌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责编:廉梦歌、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