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提升农村公路实际通行能力

巴桑旺姆

2020年01月06日12:3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原标题:山南市提升农村公路实际通行能力

  2019年以来,山南市扎实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农村公路实际通行能力,为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山南市积极完善项目检查制度,制订《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检查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每年对在建公路项目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通报、约谈、处罚等方式,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回头看”,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各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办法》对已完工农村公路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让群众满意。

  同时,山南市大力推行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负责落实好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协调处理道路沿线的征地拆迁、建设用地等工作。2018年8月浪卡子县率先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和制度。各县(区)先后出台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爱路护路写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写入率达90%;曲松县将农村公路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完善农村公路执法机制,曲松县制订了《曲松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曲松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

  此外,山南市积极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制,按照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制定养护计划,落实养护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在自治区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各县(区)共投入107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和水雪毁恢复工程,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覆盖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各乡镇、村居定期开展农村公路状况检查,制定养护计划,开展日常性养护工作。制定生态岗位人员出勤、考勤等管理制度,将生态岗位人员出勤考核委托其所在村委会监管;大力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向公路沿线群众宣传《公路法》《公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责编:旦增卓色、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