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法队伍制定系列“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9月23日下午,西藏自治区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相关情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政法机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更”专题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对于在新征程上提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把握住党的创新理论的核心要义,对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对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政法机关新形象、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为培养过硬作风,厚植为民情怀,提升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本领,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西藏自治区政法队伍立足政法职能,制定了系列“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建立“四长接待日”工作制度:组织自治区、地(市)、县(区)政法单位“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厅(处、局)长、司法厅(局)长”接待日工作。通过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走进基层、贴近群众,解决群众涉法涉诉。
扩大县级车管所车驾管业务:向西藏全区65个县级车管所下放摩托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驾驶证补换领、机动车免检标志申领等权限,让群众在本县(区)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广泛开展“上门服务”暖心活动:针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等特殊人群,上门开展户籍办理、纠纷调解、司法鉴定、公证业务、简易案件判决等工作,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地(市)、县(区)政法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制度,大力推进网上庭审,优化诉讼服务措施,制作《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清单》,用心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涉原材料安全、烹调加工安全、外卖包装安全、餐具清洗消毒安全等影响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
推动律师服务全覆盖:持续开展“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选派优秀律师到全区无律师或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街道和村(居)逐步推行法律顾问有效覆盖,其他村(居)深化有形覆盖。
打造司法为民示范窗口:地(市)层面和有条件的县(区)建立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农民工、军人军属、困难群众“绿色通道”,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开展县域公证业务受理试点:深化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当雄县、日喀则市江孜县、山南市加查县、昌都市丁青县、江达县、八宿县、那曲市比如县等8个县(区)率先开展县域公证业务咨询受理试点工作。
拓宽便民诉讼服务通道:开通诉讼服务中心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涉老、涉残等案件;全面推行集约送达,缩短案件诉讼周期,解决找人难、效率低、流程长、成本高等问题;设立律师、案件当事人专用停车位,为律师、案件当事人提供便利。
抓好民生执行案件“三优先”: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民生执行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现执行款。
发挥监督效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依法打击侵占惠农惠牧资金、侵害进城务工农牧民合法权益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做到“应救尽救”,落实乡村振兴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对可以依法返还的涉案财物尽早返还。
“我们将始终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聚焦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人民说好,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争取以感恩奋进新姿态和政法为民新形象,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政法力量。”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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