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旺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6月,旺扎主持召开原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与上级规定不符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财务装备管理制度》,并依据该制度于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维稳交通补助64.86万元、电费补助25.2万元,超标准发放维稳值班补助9.69万元;2018年1月,旺扎主持召开原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违规决定向2017年度21名驻村人员发放交通补助费4.2万元。2021年2月,旺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拉萨市林周县原教育(体育)局局长巴桑朗杰等人违规收送礼品问题。2015年11月,时任林周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巴桑朗杰以感谢拉萨市原教体局的工作支持为由,使用公款1.73万元购买4条牛腿,赠送给时任拉萨市教育(体育)局局长中楚成、时任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主任刘咸春(2019年退休)等人。2020年12月,巴桑朗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2021年1月,中楚成受到诫勉处理,所收牛腿折现退还;2021年2月,刘咸春受到诫勉处理,所收牛腿折现退还。
昌都市卡若区佐孜寺管委会宣传教育科原副科长蒋松峻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年5月,时任卡若区佐孜寺管委会宣传教育科副科长蒋松峻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并无证驾驶寺管会公车到昌都市区办理私事,期间先后2次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2021年5月,蒋松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按四级主任科员安排工作,违规使用公车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找准工作抓手,精准纠治“四风”,对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节前约谈,早打招呼、早提醒,做到警钟长鸣,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节点”就是“考点”,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是否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对照典型案例,结合自身进行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要求,自觉做到令行禁止,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压力传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突出节日工作重点,严格监督执纪执法,紧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处、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严防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参与赌博等“四风”问题。对发现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处、从重处理、通报曝光,对工作失察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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