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测。
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态势,进一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近期查获的649名酒驾醉驾违法人员名单,加大了执法的震慑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及时消除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市民群众平安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自3月28日起,拉萨交警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通宵夜查酒驾行动,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查获饮酒驾驶机动车司机385名、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机264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酒驾,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驾。酒驾、醉驾的行为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尤其对于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到6个月,并处罚金。此外,饮酒驾驶还将被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再次饮酒驾驶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将被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下一步,拉萨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定时、不定点地开展夜查工作,严厉查处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利用酒精测试仪对过往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检测,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整治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