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交警查获饮酒驾驶118起 37名司机被刑拘

娄梦琳

2021年04月12日09:5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原标题:拉萨交警查获饮酒驾驶118起 37名司机被刑拘

  为维护拉萨市安全、平稳、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从源头预防和遏制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28日起,拉萨交警重拳出击,每日23时至次日凌晨3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查严管态势。截至4月8日,拉萨交警共查获饮酒驾驶118起,醉酒驾驶82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处理中。

  4月9日上午,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夜查中查获的37名醉酒驾驶司机统一送往拉萨市看守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据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侯文介绍,这些醉驾案件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但驾驶员明知醉酒驾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危害,仍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夜查过程中,我们一旦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的嫌疑,就会立刻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涉嫌醉酒驾驶的驾驶员将被带到医院进行抽血,血液样本送至鉴定机构,鉴定血液中的乙醇浓度含量,如果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驾驶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侯文说,“我们将这37名醉酒驾驶司机统一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其余醉酒驾驶司机也会在各项法律程序、相关手续完成后,进行后续的处理。”

  在民警的带领下,37名醉酒驾驶司机依次签名确认后被带上警车,统一送往拉萨市看守所。醉酒驾驶司机魏某平时一直有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但偏偏前段时间犯了糊涂,饮酒后驾车回家,被夜查民警当场查获。“我之前一直没有认识到酒驾的严重性和危险性,才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现在非常后悔,也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今后,我一定谨记教训,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加强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酒后驾车,对自己也对他人负责。”魏某说。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的行为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尤其对于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到6个月,并处罚金。此外,饮酒驾驶还将被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再次饮酒驾驶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将被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侯文表示,下一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加大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开展通宵夜查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打压驾驶人恶劣习性的歪风,有效整治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拉萨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性,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切莫以身试法,坚决拒绝酒驾醉驾,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