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对施工现场关键人员进行考勤

赵越

2021年03月10日10:4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原标题:西藏将对施工现场关键人员进行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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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河两岸绿化提升工程施工现场。记者 阿旺尼玛 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督促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遏制转包、违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区将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

  400万元以上工程关键岗位人员 到岗履职进行信息化考勤管理

  自2021年4月15日起,凡在我区行政区划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总投资额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纳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进行信息化考勤管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及相关授权人员等;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现场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具体纳入考勤范围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以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建设单位人员以建设单位授权项目管理的文书为准(每个项目不得少于1人)。跨区域整体打包的招标项目,应按照项目建设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要求,以县域为单位,分别派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请假超过一周的 应事先安排具备资格人员顶岗

  关键岗位人员通过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考勤设备进行人脸识别方式考勤。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信息按月统计,在系统留存时间至竣工验收后至少3年,作为企业信用评价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请假需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其他人员请假需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并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因特殊情况请假超过一周的,相关企业应事先安排具备同等条件证书或资格的人员顶岗,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监督机构备案,并进行实名制考勤。请假一律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的原因,请假人上岗后应及时销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时未见书面请假条请假的视为不在岗履职。所有请假及顶岗在履行手续后同步上传至“实名制平台”进行申报。准予请假的,“实名制平台”将对请假天数在当月应到岗天数中扣除。“实名制平台”无相关请假手续或未经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核实的,视为“无效请假”,按未到岗履职处理。

  综合到岗率不达标者 将根据实际情况面临不同处罚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时间不应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70%,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不应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40%,建设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不应低于30%,整个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综合到岗率不应低于60%。对于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不满足要求的,“实名制平台”将自动生成预警,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相关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此外,根据实际综合到岗率,未达到履职要求的项目还将面临以下处罚,如对未达标项目的岗位人员及企业进行相应的信用扣分;对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未达标项目的岗位人员及企业进行相应的信用扣分,取消该项目评先评优等资格,并进行通报;对未达标项目的岗位人员及企业纳入“一票否决”,信用评价直接列为D级,并进行通报。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