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干部群众热议《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王雨霏

2021年01月28日15:4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原标题:西藏干部群众热议《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1月24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紧密结合西藏实际,对实施冰川、江河湖泊、森林草原保护及自然保护地、极高海拔生态搬迁、青藏高原特有珍稀物种保护等作出规定;对“两江四河”造林绿化与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作出规定,充分体现了西藏特色,在我区各族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和强烈共鸣。

  当雄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李海明说:“《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是首部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法规,从生态规划、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等方面规范了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充分体现了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作为一名环保工作者,我将更加努力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向大家宣传新的条例。”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宣教和网络工作部副部长张中源表示:“西藏自治区立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意义重大,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列入2021年工作计划,年底进行考核。同时,深入开展‘做新时代雪域高原文明职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守护者;积极参与巩固消除‘无树户’成果,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国土;深入落实机关厉行节约‘八个一’工作措施,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粒米、一滴水等身边的小事做起,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组织开展职工节能增效技术创新、技能竞赛、技能培训,提高企业效益,降低资源消耗。”

  “《条例》是一部关于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法规,对于我区用法治力量推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担负着为自治区培育技术性技能人才的重任,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促进学生创新创业,推动发展西藏特色生态文化产业,培养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时代新人。”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副校长采守宽告诉记者。

  对于《条例》的通过,那曲市聂荣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成统感触颇深:“《条例》为西藏自治区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下一步,聂荣县将秉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负责的态度,保护好聂荣的绿水青山、冰天雪地,依法依规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稳步推进聂荣县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 

(责编:次仁罗布、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