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提高“三支一扶”人员政策待遇 年度考核最高可领近2万元

2021年01月08日12:54  来源:人民网-西藏频道
 

人民网拉萨1月8日电 (吴雨仁)近日,西藏出台《西藏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从薪酬待遇、考录(招聘)政策、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对“三支一扶”人员政策待遇进行了提高。

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方面,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要求,修订后的《办法》将西藏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现行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二类区2800元/人/月、三类区3000元/人/月、四类区3300元/人/月”提高至“二类区3000元/人/月、三类区3500元/人/月、四类区4000元/人/月”。

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方面,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工作生活补贴的40%设置,并根据不同档次发放不同数额,在二类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最高可领取1.44万元,三类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最高领取1.68万元,四类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最高可领取1.92万元。

考录(招聘)优惠政策方面,今后“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可以每年报考全区事业岗位招聘,但不能报考公务员岗位考录;在服务期满后且期满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在2年内既可报考事业岗位招聘也可报考公务员岗位招录。同时,还可报考定向考录(招聘)岗位。

社会保障方面,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西藏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另外,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或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并落实社会保险等接续事宜。

休假方面,将“三支一扶”人员休假由原先的“三年内可休一次假,假期为40天”调整为“享受年度休假,假期为30天。”同时还规定,“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休产假、护理假和婚假,产假1年,护理假30天、婚假15天。

此外,《办法》还设置学历工资和工龄工资及增设休假补助,本科生、研究生每月分别增加100元、200元,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地市内、跨地市、跨省区由服务单位分别给予年度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责编:郝洁、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