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拉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一手抓自治区生态创建示范区工作,一手抓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较好地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取得一定成效。
自2012年拉萨市全面启动自治区生态村及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以来,拉萨市发挥头雁作用,是全区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创建命名比例最高的城市。拉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9年底,拉萨市完成263个村(居)、64个乡镇、7个县(区)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
该负责人说,进入新时代,拉萨市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为抓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入快车道。早在2018年,拉萨市委组建生态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拉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环境保护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拉萨市生态文明建设步入良性轨道。
记者了解到,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是一项长期性、涉及面广、任务重的工作,近年来,在拉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拉萨市全面加快自治区级生态村(居)、生态乡镇及生态县(区)创建步伐,生态创建工作取得较大的突破,在全区生态创建工作中居于前列。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拉萨市当雄县于2019年获得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拉萨市政府颁布实施《拉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0—2025年)》,今年4月编制《拉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等申报材料已提交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已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预审、公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现场核查组核查。目前,待国家生态环境部审核。
该负责人说,下一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制度体系做好拉萨市生态创建示范区的提挡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