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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檢察機關依法對洛桑登巴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2021年11月02日16:58 | 來源:雪域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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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拉薩市當雄縣委政法委員會原常務副書記洛桑登巴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拉薩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林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林周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洛桑登巴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林周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洛桑登巴在擔任當雄縣鐵路護路辦公室主任、當雄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和當雄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拉薩檢察

(責編:旦增卓色、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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