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人行拉萨中支2021年处理11起拒收现金违法行为
我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正开展货币政策宣传。文/图 记者 王静
近年来,随着微信、支付宝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流行及普及,部分商户出现了排斥使用人民币纸币及硬币的现象。为切实维护全体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人民币纸币及硬币流通环境,人行拉萨中支联合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肃处理我区拒收人民币纸币及硬币的行为。
随着非现金支付方式的不断普及,拒收现金的现象也开始出现。2021年1月7日,谭女士在拉萨优品超市买东西,用硬币付款时被店员拒收,这可惹恼了谭女士:“硬币也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为啥不收?”
记者了解到,2021年,人行拉萨中支共处理了11起拒收人民币纸币及硬币违法行为。接到相关举报后,人行拉萨中支工作人员会及时赴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对存在拒收行为的商家现场讲解人民币流通相关政策,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货币流通管理,规范流通市场秩序,消除公众对辖区人民币纸币、硬币流通情况的疑惑,增强货币流通政策透明度,人行拉萨中支向广大社会公众进一步解读辖区货币投放、流通环节的相关政策。人行拉萨中支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西藏在货币投放及流通领域的相关政策跟全国同步执行,没有任何特殊性。
为防止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出现,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10号),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下一步,人行拉萨中支将联合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肃处理我区拒收人民币纸币及硬币的行为。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对拒收现金违法行为可拨打12363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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