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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的“西藏答卷”

袁海霞
2022年01月20日09:51 |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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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的宗角禄康公园内,上千只候鸟聚集在龙王潭中。它们时而凌空盘旋,时而悠闲踱步,鸟鸣声此起彼伏。

  这些候鸟中有红嘴鸥、斑头雁、赤麻鸭等国家保护动物。每年冬季,它们都会飞到这里过冬,成为了冬日里一道美丽的风景。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大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沿着国道317线自那曲市前往双湖县,行驶在广袤的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放眼望去,藏野驴、藏羚羊、藏原羚等野生动物三五成群,在草原上悠闲踱步。避让动物、禁止鸣笛的标识牌立于道路两旁显眼位置,提醒着过往司机和人群自觉保护野生动物。

  以1974年《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野生药用植物资源的通知》下发为开端,西藏自治区各地相继建立了黑颈鹤、藏羚羊、野牦牛、扭角羚、西藏野驴、白唇鹿等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区或禁猎区。截至2020年,共建立自然保护区81处,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5.94%。

  吉隆县位于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这里山深林密,生活着雪豹、长尾叶猴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斑羚、血雉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在吉隆沟,随处可见成群结队的长尾叶猴穿梭于村庄、公路。“遇到它们横穿马路,我们都会远远地停下来,等它们过去再走。”吉隆县林业管护站工作人员旦增晋美说,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即使是野生动物偶尔破坏了村民的庄稼,村民也不会伤害它们。”

  珠峰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涉及日喀则市定日、吉隆等4县。群众生产、生活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交叉重叠,保护区管理复杂且困难。但是在发生矛盾和利益冲突的时候,保护动物总是被放在第一位。

  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20多年来,保护区内新记录到200多种脊椎动物,尤其是旗舰物种雪豹,其种群数量目前有200只左右。

  保护体系日益完善

  1985年,西藏自治区建立了首批自然保护区。

  1986年,墨脱自然保护区成为西藏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88年,西藏自治区第一个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珠峰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建立。此后,西藏自治区保护区建设经历了大发展、提质增效、优化调整阶段。

  2015年,西藏自治区启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设立管理局、建设管理站、成立专业管护队伍,配齐交通、巡护、监测等设备,全面建立管理局、管理分局、管理站三级管理体系,着力提升保护区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涵盖了那曲市、阿里地区7个县,总面积29.8万平方公里,是目前我国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

  55岁的普琼是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一名管护员。普琼祖祖辈辈生活在羌塘无人区边缘的阿里地区日土县阿汝村,20世纪90年代,他当上了野保员,开始守护他心爱的野生动物。

  那曲市林草部门聘请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专家对他们进行了自然保护区管理知识、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观测设备使用方面的专业培训。现在,普琼和同事们都能熟练使用GPS定位仪、高倍望远镜、卫星电话、单反相机等观测设备。

  “我们有各自管辖的区域,巡护中用GPS定位后,就可以将看到的情景拍摄、记录下来。每隔一段时间,就将巡护情况上报一次。”普琼说。

  此外,2010年至今,西藏自治区落实投资13亿余元,先后实施极小种群救护繁育、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救护站建设等项目120余项,野生动物保护能力不断提高。

  法律法规不断健全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西藏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印发了《关于依法加强猎捕、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管理的通知》《关于依法加强采集、运输、加工和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管理的通知》等。

  “这些法律法规,使西藏自治区野生动物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为依法保护、规范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处长扎西多吉说。

  特别是2010年《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动物肇事损失补偿机制,提高了农牧民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实现了维护群众利益、保护野生动物的双赢目标,截至目前,累计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惠民资金9.6亿元。

  随着一项项保护政策和措施的实施,西藏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西藏在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期间,已正式发表新物种5个、中国新纪录物种5种、自治区新纪录物种23种。绝大多数保护物种种群数量恢复性增长明显,藏羚羊种群数上世纪最少时只有7万只,至今已超过30万只;野牦牛种群数量上世纪仅几千头,至今已达到2万余头;黑颈鹤数量上世纪不足2000只,至今已过万余只;滇金丝猴上世纪末不足600只,现已达到800余只;曾被国际社会认为已经灭绝的西藏马鹿,由发现时的200余头,至今已有3500余头,并且种群不断扩大。雪豹、盘羊、岩羊等野生动物恢复性增长明显,野生动物栖息地基本保持原生自然状态。

(责编:次仁罗布、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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