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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管理局】西藏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央金卓玛
2022年01月11日09:23 |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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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的快递到了......”对于快递员来说,他们每天的生活就像设计好的流程,无论日晒雨淋,每天都是载着一车的快递穿梭于大街小巷,确保快件顺利送到用户手中。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联合区交通运输厅、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让快递员合法权益更有保障。 

  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且还能够节省不少逛街的时间。随着时代的发展,网购也带动了很多相关行业,比如说运输业、快递业等。尤其是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等商家促销期间,爆仓更是常有的事情。2021年“双十一”期间,拉萨邮区中心日均处理快递包裹超过7万件,最高峰时期的处理量达到了13万件左右,快递员有时候要忙到凌晨。

  随着我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快速增长,如何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成为热点问题。近日,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联合区交通运输厅、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从提升劳动保障、增强职业认同、优化从业环境、规范行业秩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研究制定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和末端派费核算指引,避免快递员过度劳累,保障快递员基本劳动所得。同时,探索建设产、运、销一体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动解决农牧区快递服务配送成本高、盈利少问题。此外,强化社保政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快递员参与“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督促企业合法用工,鼓励企业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进一步提升快递员保障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将快递企业和快递员纳入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在岗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转岗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快递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深入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和群团建设,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加强对快递员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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