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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西藏今年4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议获立项

芮怡星
2021年12月21日09:30 |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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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标准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也是制定我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环节之一。近年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每年公开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建议,规范开展立项建议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保障了我区各族群众的饮食安全。 

  记者从自治区卫健委获悉,自治区卫健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我区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每年公开征集立项意见建议,对于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所急需的立项建议,优先立项并及时完成。202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征集于2020年10月开始,共征集到立项建议14条,自治区卫健委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对芜菁、酿造用藏曲、传统青稞酒用小曲、青稞米等4条予以立项,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机构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芜菁地方标准制定并申报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据介绍,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具有严格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我区地方特色食品方可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里所说的地方特色食品,是指在我区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指标或要求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覆盖的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类别、检验方法和规程不得制定地方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等(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除外)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而我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具体要求包含,必须是我区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及产品;地方特色食品产品具备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和规程;地方特色产品必须具有标准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在以上基础上,各有关部门、法人单位、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可提出立项建议。

  由此可见,每年坚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保证各族群众的饮食安全,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助力我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治区卫健委将以需求为导向,继续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今年11月已公开征集2022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推动新立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保障全区各族群众饮食安全。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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