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去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相关案件205件
检察院工作人员入校宣讲 。图由自治区检察院提供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始终立足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11月24日,全区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当前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开展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集中统一办理。记者 芮怡星
据了解,2020年1月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性侵、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1件226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5件270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原则,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87人、不捕率为38.5%,高于全部刑事案件不捕率4.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47人,不诉率为21.3%、高于全部刑事案件不诉率3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17件23人,同比上升360%;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5件187人,占案件总数的85%;对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86次,听取犯罪嫌疑人律师意见132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矫治和心理疏导28次。监督立案3件,向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系统司法保护,今年4月开始,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罚执行监督检察业务全部统一集中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理,形成了检察机关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内部“小检察院”。同时,持续升级“灯塔”“蓝天”“格桑梅朵”“雪莲花”“卓吉检察工作室”等特色未检工作品牌,新建5个普法宣讲工作团体,利用多起案件督促学校、家长和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正确履职,督促“问题学生”和“边沿少年”家长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挂牌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1个,建立全区首个未检工作合适成年人信息库、全区首个未检工作心理咨询人才信息库,与相关部门联合在拉萨、日喀则建立了两处“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不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此外,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涉及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玩具文具和儿童出版物质量、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的问题,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学校、幼儿园周边违法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问题,网络产品和服务领域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问题,这些领域都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联系密切,关系到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利益,都是涉未成年人的公益诉讼范畴。
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理念,通过依法惩戒、教育矫治、加强普法宣传等方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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