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医保局:52家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联网结算
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开发,让过去农牧区医疗制度无配套系统,征缴、报销纯手工操作成为了历史,参保人员身份识别及待遇支付等业务都实现了系统操作。目前,拉萨市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单制结算一站式服务,各级医保经办中心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系统实现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可凭身份证在医疗机构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解决了参保人员“来回跑路”及“垫资压力大”的问题,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乡镇卫生院接入城乡居民医保系统 逐步实现系统直接联网结算
记者了解到,自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取消了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账户,建立了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标准为累计100元,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家庭账户资金仍有余额的,可继续用于补贴参保人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用完为止。
拉萨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让参保人员从“看不见、摸不着”到“看得见、摸得着”,真切感受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作用,从而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2020年年底,拉萨市医保局以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为切入点,将整合前可以核销家庭账户资金的乡镇卫生院全部视同为定点医疗机构并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分别采用云诊所或结算前台、POS机为乡镇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卫生服务站)接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逐步实现住院、门诊特殊病、普通门诊、“两病”门诊费用系统直接联网结算。
系统启动至今 已支出统筹基金121.9万元
截至今年7月,拉萨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291家,其中拉萨市结算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270家,包括: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7家,二级设置医疗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5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村卫生室190家、卫生所2家、卫生服务站4家。
数据显示,目前,已接通系统并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共有52家,其中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7家、二级设置医疗机构1家、一级医院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乡镇卫生院15家、卫生服务站3家、村卫生室5家。此外,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乃琼镇卫生院、柳梧街道卫生院被确定为自治区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联网结算试点卫生院。
自系统启动至今,在乡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享受直接联网结算服务的城乡居民共计10696人次,统筹基金支出121.9万元。为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结算待遇,拉萨市医保局积极为需要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的193家村卫生室协调解决了193台POS机,现已陆续到位50台,正在调试、配送当中。
下一步,拉萨市医保局将继续加大推进乡村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直接联网结算工作力度,尽快实现医保系统“村村通”,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在家门口看病、结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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