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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檢察院成功抗訴一起種植回收合同糾紛案

王香香
2022年08月10日12:19 | 來源:中國西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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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好“小案子” 服務“大民生”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成功抗訴一起種植回收合同糾紛案

  “檢察機關對這起案子的成功抗訴,讓一度因案致貧、上訪多年的種植戶終於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錢,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以‘小案子’服務‘大民生’的擔當精神,是司法辦案深度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生動實踐。”拉薩市人大代表邊巴次仁對記者說。

  近日,由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一起種植回收合同糾紛案,經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后予以改判。

  2014年,為大力推動瑪咖種植產業發展,拉薩市人民政府積極鼓勵和引導企業與種植戶合作。其中,拉薩某生物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收購林周縣、曲水縣等地的瑪咖。

  “該案中,當事人徐某某與該公司於2016年簽訂了《瑪咖收購補充協議》,但協議沒有明確約定種植及收購瑪咖的期限,協議落款時間為2015年4月1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次仁央宗介紹說,2015年,徐某某在林周縣種植瑪咖,該公司按照協議收購了徐某某種植的瑪咖,並進行了結算。2016年,徐某某從該公司領取瑪咖種子繼續種植,該公司以未明確約定收購2016年瑪咖事宜為由不予收購。

  經法院多次審理后,徐某某要求該公司收購瑪咖及賠償損失訴訟請求都未能得到支持,隨即向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申請監督。

  為確保公平公正和辦案質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拉薩市人民檢察院於2021年4月26日邀請拉薩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代表、群眾代表等就該案專門召開公開聽証會,對案件焦點難點問題進行集中評議,並一致同意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提請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抗訴。

  “徐某某為定居林周縣的黑龍江人,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因種植的瑪咖未能被收購導致沒有回款,致使家庭經濟條件困難。”次仁央宗說,“另外,經調查核實,該公司2016年收購了林周縣其他種植戶的瑪咖。”

  在全面審查案件事實並實地走訪了解相關情況后,承辦檢察官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証據証明,適用法律錯誤,提請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委會研究決定,向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並於2022年7月18日作出再審判決,判決該公司向徐某某支付18萬元瑪咖款。徐某某服判息訴,並對檢察機關和承辦檢察官一再表示感謝。

  “檢察機關要以求極致的精神辦理群眾身邊的‘小案子’,依法糾正錯誤司法裁判、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大限度實現案件辦理‘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沈小丁說。

(責編:旦增卓色、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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