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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檢察機關依法對李運峰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訴

2021年12月02日10:55 | 來源:西藏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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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原副秘書長李運峰(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日喀則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日喀則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運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日喀則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運峰利用擔任原林芝地區公安處黨委副書記、處長,原林芝地委委員、政法委書記、公安處黨委書記,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編:旦增卓色、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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