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西藏频道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运峰决定逮捕

2021年10月13日16:42 | 来源:西藏检察
小字号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秘书长李运峰(副厅级)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李运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