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气质”稳 “水质”清 “颜值”高
人民网拉萨3月28日电 (记者 吴雨仁)3月27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西藏民主改革65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西藏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安全稳定,高原生态系统总体趋好,西藏仍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优良的生态环境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群众重要的“幸福增长点”,成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成为西藏最靓丽的名片标识。
据介绍,西藏自治区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标志性成果,生态保护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治理投入力度之大、服务发展维度之广、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权益保障强度之高前所未有,高原大地处处呈现绿水青山相映美、金山银山幸福长的美丽画卷。
西藏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8.02%。建成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国家森林公园、22个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到全区面积的36%。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藏羚羊种群数量已超过30万只,黑颈鹤增加到1万多只,曾被认为灭绝的西藏马鹿至今已超过800头。
西藏全区50%以上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优先保护单元占全区国土面积的90%以上,保持“两高”项目零审批、零引进。清洁能源建成和在建电力装机1371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40.5%,生态系统年碳汇量达4700万吨二氧化碳,川藏铁路等绿色工程赋能全区高质量发展,西藏经济因绿而增、伴绿而行、趋绿而兴。
深入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颁布施行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3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划定并严守“三区三线”,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完成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督察制度、保护与修复制度。
2016年至2023年,年均为群众提供生态岗位50多万个,226.22万农牧民享受草补政策,生态价值转换路径不断拓展,广大绿水青山的保护者吃上“生态饭”。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全区7个地市、11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个地区(3县1镇1村)荣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5个地(市)、22个县(区)、281个乡(镇)、2318个村(居)获得“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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