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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市监局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2022年11月09日09:55 |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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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即将来临,很多商家尤其是网络电商平台已经掀起了“预售潮”,纷纷加大促销力度,吸引消费者选购。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商品,将理性购物铭记于心。

  配合防控,按需购买。由于诸多因素,目前我区部分地区物流还未恢复,为避免因物流延迟影响购物体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网购消费者应充分考虑物流配送时长,购物时减少囤货计划或延迟购货,同时,应积极配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优先采购生活必需品,非必要不采购其他非必需消费品,尽量减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配送工作压力;签收包裹时,消费者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进行物品消杀;拆封后建议消费者对快递单、运单贴上的个人信息进行遮盖、涂抹等处理后再丢弃,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了解规则,防范风险。消费者在购物时要首选信誉度高、访问量大、专业性强、资质齐全的购物平台及商家,可以多与店铺客服沟通,充分了解商家制定的退换货规则、预售规则、折扣规则、红包优惠券使用规则、订金退还规则等。留意历史销售价格,并在不同平台、商家之间“货比三家”,预防“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

  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双十一”电商大促销后,往往迎来的是消费纠纷高发期,而留存证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因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通过录屏、截屏等方式保存商家宣传海报、直播页面、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备日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有据可查;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要冷静应对,理性维权,可先与卖家或第三方平台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消协组织反映,也可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投诉举报。(记者 拉吉)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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