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健全政策制度推动城乡绿色发展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住建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力度,推动城乡绿色发展。
据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聚焦聚力创建“三区一高地”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厅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幸福西藏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实施方案》等,为城乡绿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树立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思维,建立市域“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多措并举、分类处置、讲求实效”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区地市、县城、部分重点镇的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2021年,县城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7.34%、78.06%,比2012年增长32.34个百分点、58.46个百分点。统筹开展城市生态修复,7市地均建成一批城市生态公园,目前,县城以上城镇共建成208座公园,建成区绿地面积达6431.26公顷,绿地率达35.93%。
为推进“双碳”战略稳步实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高海拔生态搬迁安置等项目中优先推广绿色建筑,在保障性住房、房地产项目中全面推广使用节能建材。全区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面积分别达到533.48万平方米和2380.88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重逐年增加。同时,推动高寒高海拔城镇清洁能源供暖,已建成的供暖项目中清洁能源热源占比达到83%。
此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持续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治共享,合理布局,提升农牧区生活垃圾处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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