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正严金海专门作出批示 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藏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治责任,高位推进、高标落实、高频督办,聚焦转办案件,规范办理流程,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整改取得实效。
3月3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专门就信访举报案件整改督办工作作出批示,强调: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举措,是坚决支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实际行动。各市地各部门要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一线督战,对督察组发现并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要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为契机,勇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坚持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最实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实效回应群众的关心关切。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注重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结合督察整改,借势发力、乘势而上,着力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当天,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严金海也作出批示,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区的信访举报案件,是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请有关市地和部门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决落实整改督办主体责任,迅速组织核查,立即进行整改,及时向社会公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专班负责,对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高质量推动问题解决,按时限向督察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自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移交首批信访案件以来,西藏各地各部门始终将抓好中央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自觉接受、主动配合,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借势发力、举一反三,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全力推动美丽幸福西藏建设再上新台阶。
截至4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西藏转办七批177件信访件,按分布区域分,拉萨138件、日喀则13件、山南5件、林芝7件、昌都4件、那曲8件、阿里2件;按污染类型分,水35件、大气48件、土壤36件、生态39件、噪音36件、其他12件。按照督察工作程序,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已全部转交相关市地和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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