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在西藏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2024年第2次推进会上强调
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 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2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组长刘江主持召开专项组推进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常委会部署要求,研究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安排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他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以改革办法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汪海洲、斯朗尼玛、旦科、徐志涛、扎西达娃、俞允贵出席。
刘江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模范区创建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时代意义,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统战、民族、宗教等领域的政策举措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着力在创新工作方法、理念、机制和举措上下功夫,系统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
刘江强调,要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贯穿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一体抓好维护稳定、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等领域各项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强基固本,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质效。要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四大工程”“六项行动”,找准短板弱项,深入分析、精准施策、对症下药,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制度机制,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中国式现代化西藏实践广泛凝聚人心、汇聚磅礴力量。(王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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